重要決議:
(一)修正「中國國民黨總章」,改為「中國國民黨黨章」,確定本黨屬性為革命民主黨,改中央執行委員會為中央委員會,中央執行委員為中央委員,不設中央監察委員會,改設中央評議委員若干人,由總裁聘請並提經全國代表大會通過。
(二)接受總裁交議之「反共抗俄基本論」,以為今後反共抗俄思想言論及行動依據之準則。
(三)通過「中國國民黨政綱」暨「反共抗俄時期工作綱領」。
(四)為團結中國青年參加革命戰鬥,特擬具本黨反共抗俄時期青年運動綱領案。
中國國民黨第7次全國代表大會
時間:1952 年 10 月 10 日
地點:臺北市